期望證期局對股市解盤節目能有效管理,此措施對散戶助益多大尚不得而知,不過已可確定部落格的個股分析會受到影響,因此將配合調整.

無照「老師」開講 一抓到就開罰
〔自由時報記者梁世煌、李錦奇、范家瑜/台北報導〕沒有分析師執照,不得在媒體解盤的新制度明天上路,證期局表示,目前在電視上開闢時段的股市解盤節目及投顧老師,均已由該局及相關周邊單位(包括投信投顧公會)進行側錄,明起如果這些人還出現在電視節目中,證期局將會按圖索驥,一一檢視他們的證券分析師資格,一旦違法,「節目不是換人主持就是停播」。

部落格解盤也違規

對有部分業者擬透過網路規避罰則,官員指出,透過部落格無照解盤,也是違規。

投信投顧公會也強調,投信投顧法已經給了三年寬限期,無照業者沒有理由好辯解的,公會一定嚴格執法,抓到就報請主管機關裁罰。

證期局官員指出,違法者將依投信投顧法相關規定懲處,除了可對業者處以警告處分及解除當事人相關職務外,並可停止該投顧公司業務達六個月之久,最重甚至可以撤銷該投顧的營業登記。

有鑑於「投顧老師」良莠不齊,且上電視買時段大報股市明牌,證期局早在三年前就修訂「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」,在該法第五條增訂「投資顧問事業於各種傳播媒體從事證券投資分析之人員」,應先取得證券投資分析師資格,否則不得在傳播媒體上從事證券分析的新規定,並給予業者三年緩衝期,而十一月一日就是新法正式上路的日子。

投信投顧公會秘書長蕭碧燕表示,所謂分析師執照,是由證基會負責考試,如果是取得國外的分析師執照,則需檢附在台灣的相關工作經歷,報請投信投顧公會認可,這樣也算符合規定。

蕭碧燕強調,上週已向所有投顧公司巡迴說明過,業界都沒有意見,應該都早有準備。十一月一日起,公會將抽錄電視解盤節目,只要是無照還敢上媒體,或有民眾檢舉,都會移送主管機關。

蕭碧燕解釋,新法主要是針對招收會員為主業的第四台投顧業者,如果是接受媒體採訪,時間不長,或可另當別論,但絕對不能以變相接受採訪方式解盤招收會員,否則還是要取締。

若是投信業者受邀在媒體解盤,蕭碧燕說,這原本已有自律規範,例如至少是基金經理人掛名受訪,且只能講大盤,不能講個股、價位,這樣都可以接受。至於非投信投顧從業人員在媒體解盤是否也受規範?蕭碧燕說,公會只管從業人員,其餘人士由主管機關處理。對新制上路,投顧業者都表示會遵守規定,但也有業者無奈的表示,考取證照並非就代表實際操盤的經驗與能力,因為投信投顧法的規定,許多具有幾十年經驗、且績效良好的投顧老師,都可能因此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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