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睡覺短評:
在Window BGA的封裝專利官司上不曾敗訴的Tessera,告台系DRAM廠侵權,絶對要謹慎看待此事。此外,請仔細地閱讀私募基金公開收購期間沒賣股,稅從天降的新聞,以免重蹈覆轍。獲利近一百萬元,課稅一七五六萬元,果然是晴天霹靂。

面板擴產雙虎大火併
 【陳泳丞、袁顥庭/台北報導】 為阻斷奇美電搶建台灣首條八.五代線的意圖,友達決定在中科七B廠(第二條七.五代線)內搶裝首條八.五代線設備,預計明年九月後開始裝機。

公開收購期間沒賣股 稅從天降
 【楊穆郁/台北報導】 不少外資、私募基金透過公開收購交易,收購台灣上市櫃公司股權,但若投資人未在公開收購流程釋股,一旦下市後再賣還公司,小心遭課徵重稅。
一名去年以平均成本一○七元買進綠點五百張的王姓投資人,在綠點下市正式轉手捷普科技(JABIL)後,以一○九元賣還公司,獲利近一百萬元,但卻被國稅局認定王君每股獲利八七.八元,今年個人綜合所得暴增四三九○萬元,預估這百萬元獲利,必須課一七五六萬元的稅金。
 最近私募基金入主、企業整併等M&A盛行,造成很多公開收購股權案例,目前已知可能產生高稅賦公司,計有綠點、僑銀、致伸、復盛、鼎新及億豐窗廉等,一旦投資人錯過了公開公開收購期,等到股票下市後才讓售予收購者,當心大禍臨頭。
 遭課重稅的原因有二:一是.在下市後才將股票賣還公司,國稅局認定非證券交易所得,須以股利所稅課稅。二.持有成本認定上,是以公司每股淨值為依據,而非是股東持股成本做為課稅基準。市場人士表示,由於今年公開收購案件頗多,至今猶渾然不知的投資人,明年收到扣繳憑單,將猶如遇到晴天霹靂。

依淨值做課稅成本 不符法理原則
 【楊穆郁/台北報導】 私募基金來台公開收購上市、櫃公司股權,於收購合併後再退股款給少數未參與公開收購股東,卻被財政部解釋函認為必須按扣除每股淨值後金額,以股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林敏弘認為,類似案例最近時有所聞,投資人宜採行政救濟追回自己的權利;律師黃士洲也認為,法官未必同意財政部的課稅見解。

金融稅大突破 結構型商品 採分離課稅10%
【王信人/台北報導】
 延宕多年的結構型商品的課稅原則接近定案。金管會已同意財政部對結構型商品採分離課稅,以賣出的價金減除買入成本後的淨所得,課徵一○%。財政部最快明年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,這是我國金融稅的一大進展。

Tessera告侵權 DRAM廠雷轟頂
【李純君/台北報導】
 台灣DRAM產業正值多事之秋,除因需求疲弱、庫存太高,報價屢創歷史新低外,擁有相關封裝專利的美商Tessera,昨(十一)日證實,已在美對力晶、南亞科、茂德、威剛等台系廠提出侵犯專利的訴訟,此舉對虧損情況惡化的台系記憶體產業來說,無疑是雪上加霜。
 業界人士指出,Tessera在Window BGA的封裝專利官司上不曾敗訴,加上三星、海力士、爾必達、美光等國際大廠均已向Tessera按產出繳納權利金,目前僅剩下台系DRAM廠不願屈服。此外,若台系記憶體廠在此戰敗訴,除因產品不能賣到美國,對合約佔比較高的南科與茂德等業者營業額造成重挫外,未來權利金的繳納也會侵蝕到記憶體業者的利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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